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发布者: 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浏览次数: 191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

1. 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人数的10%确定。

2. 资助标准:

1档(每学期750元)、2档(每学期1000元)、3档(每学期1250)进行资助。

(二)中职免学费政策

1.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民办)在校生。

2. 免学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额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确定。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申请发放流程

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评审和发放。学生或家长每年3月份、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如

(一)申请

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注明“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把关。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映家庭情况,根据老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审认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发放

拟资助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教育部门审定。助学金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中职资助卡中(一般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